《小康·财智》记者 范颖华
东北三省玉米、大豆等粮食加工企业遭遇全行业亏损,而中储粮则转圈粮、贪腐窝案频发。行业专家指出,治本之策在于,政府托市收购政策,乃至整个中国粮油收储制度亟待市场化改革。
专家呼吁收储制度市场化变革
业内专家表示,未来收储制度的变革首先应从全球视野审视国家储备,进一步明确储备目的。我国储备涵盖的品种不断增加,但部分物资不是因为其战略地位,而是因其市场出现问题才开始储备,大大增加了储备的资金需求和储备物资的保管成本。
专家表示,虽然国家储备规模、品种不断增加,但生产经营主体的商业储备积极性不高,对市场的调控过度依赖国家储备,而忽视商业储备和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国际市场上往往相反。政府要将储备的重点放在战略物资储备上,同时鼓励市场上的龙头企业增加商业储备,让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作用。
此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临时收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已明确提到,“合理确定执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和大豆的收储库点(包括中储粮直属企业和非中储粮直属企业)”,进一步明确多元化的收购主体。此举将打破由中储粮承担市场收购主体唯一角色的局面。
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会长、中国植物油协会副会长涂长明认为,目前,中国单一、浪费的粮食油料储备方式亟待改变,这一种单一低效的方式完全不适合市场需要,成本最高,浪费最多。很多大型的国有、外资、民营企业集团在全国主要的产区、销区,都有很好的仓储、物流和加工设施,应该把这些设施纳入国家储备体系,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
涂长明呼吁,中国粮油收储制度需要创新思路,一种可行的操作方式是,国家采购的粮油原料,通过竞标的方式,可以免费储存到社会企业。企业有权使用这些原料,但是又要严格约定,一旦国家需要,企业必须在一定周期内提交足额的粮油产品,可以是原料,也可以是成品。这样的好处是,政府省去了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储备保管、成品粮加工费用,而且储备粮油流动起来之后,不但质量可以得到保障,而且可以把原粮加工成成品,减少了调拨、加工和流通环节,提高了调控效率,还可以有效抑制腐败现象。
益海(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建永等国内多位粮油企业高管在接受采访时均对上述方案的现实市场可行性没有疑问。
高建永以其泰州公司自身举例,其泰州工厂榨油一厂、二厂日处理大豆6000吨、菜籽2000吨;年累计可加工180万吨。而8个面积3.5万㎡的仓库,可用来仓储粮食、豆粕、小包装油、米合计5万吨。而最让高建永称道的是公司自有的物流体系:泰州集装箱码头距离该工厂10公里,泰州永安码头则与工厂相邻,仅后者的散粮和油脂最大接卸能力就分别可达2万吨/天和1万吨/天。
作为中国北方最大的粮油食品加工企业,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敬东告诉记者,金海工业现拥有五条榨油生产线,年加工大豆能力300万吨,其中每年50万吨大豆用的是东北大豆,用于生产豆浆粉、浓缩蛋白、分离蛋白、卵磷脂等食用产品。
刘敬东同时管理着铁岭一个大型玉米加工企业,该公司年加工玉米70万吨,但是今年4月份由于东北“缺粮”,该公司没有玉米可以加工,不得不停产40多天。对于这种现象刘敬东深有感触,也感到非常迷惑,一方面是国家玉米储备爆仓,压力巨大;另一方面企业“缺粮”无米下锅,亏损巨大甚至停产。问题到底出在哪呢?
刘敬东分析,主要是在这个制度的设计上存在着问题,应该对于收储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他建议制度的调整一方面要基于市场规律,不能把玉米加工行业推入绝境,如果中国玉米企业垮了,没有竞争力了,对中国农民也不是个好消息;另一方面,要发挥玉米主产区大型企业的收购、加工作用,尽可能在产区直接加工,减少玉米的运输成本和亏耗。
截至记者发稿前,今年国家政策已经有些调整。根据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要求,对于大豆不再进行托市,开始实行目标价格,差价对农民直补。但是玉米托市政策仍然没有改变。
据介绍,实行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后,取消临时收储政策,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大豆。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等因素,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国家不发放补贴。具体补贴发放办法由试点地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副司长方言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棉花和大豆今年进行目标价格试点,大豆这次的目标价格定在4800元/吨,东北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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