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油被查出致癌物超标,济南市场依然热卖
2010-08-30
山东新闻网8月30日讯:近期有媒体报道了湖南金浩等公司生产的茶油被查出致癌物超标,但政府与企业选择秘密召回的事件,记者调查发现,济南市场上金浩茶油依然热卖,消费者至今茫然不晓。
记者暗访:超市惊现致癌问题茶油
记者走访了济南的各大超市发现,大部分的超市里难觅这种茶油的身影,很多营业员对这种茶油的名字也是闻所未闻。他们表示,这种茶油从来没有在他们超市里卖过。当记者来到文化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里,在货架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了这种金浩茶油的踪影。来来往往的消费者似乎对这种茶油并不青睐。货架前也是鲜有人问津。记者随手在货架上拿起一瓶茶油仔细端详了起来,立即有热情的营业员围过来向记者介绍。
记者:这种茶油是做什么用的?
营业员:也是炒菜用的油,但比一般的油好。
记者:怎么个好法?以前也没吃过不敢买。
营业员:我们这种油卖了两三个月了,销量一直都不错。
记者:一般都是什么人群购买这种油?
营业员:这个也不好说,一般都是有钱的,看也不看拿起来就走。
记者:为什么啊?
营业员:因为这个油比一般的油价位要高些,现在人们生活节奏都很快,也没这个精力坐下来好好研究这些。所以一般都感觉价位越高的质量越有保障。
消费者表示:“对我们太不负责任了”
记者在超市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大部分消费者对茶油这种产品了解甚少。一般情况下选购油都会从油的价位和包装、产品知名度上去判断油品的优劣。而对油品的制作工艺和原料成分,却很少有人去关注。当记者问到是否知道这种油“被查出致癌物超标6倍”时,许多消费者都表示不知情,并感到非常惊讶。一位消费者气愤的说:“既然都查出来超标了还敢在超市卖 ,这对我们消费者也太不负责了!”
律师建议: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针对金浩公司既未对外公布有问题的茶油批次信息,也未曾向超市下达召回或者下柜产品的信息,导致超市仍在销售此类茶油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宋慧冬律师,律师向记者进行了法律解答:
根据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食用油苯并芘含量的最高上限为10微克/千克,而国家质检总局此前关于湖南省部分茶油的抽检结果显示,苯并芘含量已达到60微克/千克,为最高上限的6倍,显然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国家质监总局制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还要求:“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因此,食品质量出现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向社会公众及广大消费者公告相关食品的相关信息。食品安全问题完全依赖于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湖南省的此次所谓“召回”既不合法,也不合规。由于企业和政府的掩盖,消费者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产品调查和整改的信息。
有关人士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应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向公众公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召回制度,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生命健康权等合法权益,预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