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不合格

2018-06-13
摘要: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乌海市优家乐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炭火胡麻籽油(详见附件2)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监测,苯并[a]芘检出值为19.8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

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8〕26号)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1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1批次,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比0.91%。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乌海市优家乐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炭火胡麻籽油(详见附件2)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监测,苯并[a]芘检出值为19.8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8年8月18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次抽检全部检验合格生产企业48家110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