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抽:3批次食用油制品不合格,均为酸值超标

2017-12-21
摘要:

江苏省食药监局公告(2017年第26期),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9批次,不合格3批次:江苏宝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宝粮菜籽油;南京隆盛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非转基因压榨大豆油

江苏省食药监局  

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26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0类食品543批次样品,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9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特易购商业(江苏)有限公司无锡政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宝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酸值(KOH)检出值为3.3mg/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3.0mg/g。初检机构为江苏省油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常州市武进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宝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宝粮菜籽油,酸值(KOH)检出值为3.2mg/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3.0mg/g。初检机构为江苏省油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新吴区达飞米行销售的标称南京隆盛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非转基因压榨大豆油,酸值(KOH)检出值为0.28mg/g,标准规定不超过0.20mg/g。初检机构为江苏省油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无锡、常州、扬州、淮安、宿迁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控制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