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6批次不合格抽检油品,超标项为溶剂残留、苯并芘、反式脂肪酸

2018-01-23
摘要:

1月22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3批次大豆油检出溶剂残留;2批次油品检出苯并[a]芘超标,1批次产品检出检出反式脂肪超标,溶剂残留量根据《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的规定,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1月22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

其中,3批次大豆油检出溶剂残留;2批次油品检出苯并[a]芘超标,1批次产品检出检出反式脂肪超标,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一)双鸭山和运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厨之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橄榄油,反式脂肪(C18:2T+C18:3T)检出值0.171%,标准值≤0.05%。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尚志市比优特超市销售的标称乐陵市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油,苯并[a]芘检出值35.7μg/kg,标准值≤10μ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萝北县凤翔镇嘉诚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金香源粮油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17.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尚志市家得乐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老味道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42.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五)五常华联阳光食品有限公司铭奥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春佳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25.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六)黑河市中龙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黑河格润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冷榨大豆油,苯并[a]芘检出值82.0μg/kg,标准值≤10μ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在通报中对部分检验项目做出了说明:

苯并[a]芘

苯并[a]芘是已发现的20多种多环芳烃中最主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

一是原料生长时土壤污染或晾晒时柏油马路污染;

二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产品脱色、脱臭控制不当;

三是企业生产设备落后,生产过程操作不当,处理原料时温度过高导致苯并[a]芘超标。

溶剂残留量

溶剂残留量根据《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的规定,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溶剂残留是指用浸出法制取的成品油中所残存的微量生产性溶剂。会降低油脂卫生品质,给消费者健康带来危害。

食用溶剂残留量超标的油会损害人体神经系统,使人体神经细胞内的类脂物质平衡失调,对人体内脏器官也有一定的刺激和伤害。

反式脂肪酸

反式脂肪酸是所有含有反式双键的不饱和脂肪酸的总称,人体过量摄入反式脂肪酸,会引起血清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升高,有导致或加重冠心病的可能性,有增加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的危险。

因植物油在精炼脱臭工艺中通常需要高温和长时间的加热,由于高温及长时间加热,可能产生一定量的反式脂肪酸,若生产和价格过程中操作不当,也有可能造成超标;

同时 ,若加工企业将一些非法回收的废油加入新油中,也有可能造成反式脂肪酸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