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盛粮油集团公开征集重组方,厦门粮油巨头期待重生

2018-12-10
摘要:

“盛洲”食用油是厦门家喻户晓的食用油品牌,背后的中盛粮油集团,也曾是享誉全国的厦门本土明星企业。12月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中盛粮油集团破产后的重组方,彻底宣告中盛粮油集团终结了往日的辉煌。目前,中盛正在征集重整投资人,中盛集团的未来仍然可期。

海西晨报  

“盛洲”食用油是厦门家喻户晓的食用油品牌,曾被评为“厦门特区30周年最具影响力民生品牌”,其背后的中盛粮油集团,也曾是享誉全国的厦门本土明星企业,在2017年还被认定为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然而,随着法院的一纸公告,这家厦门粮油巨头轰然倒下。

12月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中盛粮油集团破产后的重组方,彻底宣告中盛粮油集团终结了往日的辉煌。昨日,记者经过多方采访,力求还原这家厦门知名民营企业的过往以及陷入困境的原因。

辉煌 占厦门市场65%以上份额

中盛粮油集团由同安人黄文传于1993年创办。

1993年3月,一家名为“中盛粮油”的企业在同安建成,其工厂拥有10亩土地、700万元的投资以及配套齐全的基础设施,在东南沿海这片广阔的市场踏下了脚印。

20余年过去了,黄文传与中盛粮油的梦想似乎已经实现。“盛洲”食用油经过二十多年的沙场拼搏,累计总投资约24亿元,年综合产能约63万吨,产值约50亿元,约占有福建省30%以上、厦门市65%以上的食用油市场份额。

公开资料显示,中盛集团及“盛洲”品牌所获荣誉无数,不仅在去年被认定为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还在2016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2015年度福建名牌产品”称号。除此之外,该企业还荣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10强”“厦门经济特区建设25周年25家突出贡献企业”等。

或许没人能料到,纠纷、欠款、破产、重组忽然降临到中盛身上。2018年9月1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破产公告,向社会宣告中盛进入破产重组的司法程序。在经过数月的财产调查、债权登记及资产价值评估后,12月6日,厦门市中院再发公告,公开向境内外征集中盛破产后的重组方。

困境  债务不断飙升至30亿元

记者调查后发现,债务飙升或许是中盛倒下的最直接因素。

据悉,厦门市中院指定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旭丰)与福建中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浩)为中盛破产重组一案联合管理人。旭丰与中浩公布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显示,中盛集团现有资产(包括旗下子公司)约为6.8亿元,以不动产及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为主。同时,其负债总额(仅包括子公司厦门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高达约30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将近400%。

今年7月20日,一场庭审将中盛集团幕后隐藏的财务危机暴露在公众面前。在这场于厦门市中院进行的庭审上,中国建设银行同安支行起诉中盛集团拖欠借款,共计美元本息约423万、人民币本息约1650.2万。最终,原告建行胜诉,中盛向法庭请求给予4个月的宽限以筹措资金,没能得到法院准允。

此外,记者了解到,中盛持有的厦门国际银行735万股股权也在之前被交行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出了3470万元,这些钱将优先用于偿还银行欠债。

招募公告也显示,中盛集团及其子公司旗下的几乎所有不动产、商标、机器设备等资产均处于抵押状态。

记者查阅中盛集团官方公布的财务数据后发现,2017年是一个关键节点。在此之前的2014、2015、2016年,中盛的债额一直较为稳定,在5亿元左右徘徊。但到2017年末,中盛负债总额突然飙升至13.2亿元,同期资产总额约为9亿元,债额首次超过资产。

探因  生产成本和资金压力倍增

一家创立于上世纪90年代、历经25年风雨沧桑的民营企业因何破产?这成为萦绕在人们心中的疑问。

根据旭丰与中浩发布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中盛集团原负责人称,中盛陷入困境系由两个原因所致:一是2007年至2011年间,食用油市场受到三次宏观调控,“盛洲”食用油小包装受到限价,导致中盛损失约9亿元。招募公告中还公布了具体数据,其中提到,限价导致中盛价格成本倒挂,亏损2亿元;此外,中盛在2008年至2015年间承担贷款利息约2.8亿元,4年间另损失了可预期涨价利润约4亿元。

二是由于各银行收缩信贷,造成中盛流动性紧张,最终难补亏空。该分析称,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间,多家银行收缩了对中盛的授信额度,从最高额度26亿元直降为17亿元,降幅高达35%,中盛资金流受到重大影响。

关于中盛集团遭遇困境的原因也得到了证实。记者昨日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管处获悉,中盛集团一直专注于食用油市场,正因为限价和贷款缩紧,导致公司成本突然放大,资金压力倍增。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不正当的恶性竞争或许也蚕食了中盛的市场份额,导致消费者对“盛洲”品牌真假难辨。2017年8月10日,中盛控诉福建鑫海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盗用“盛洲”品牌的特有名称与包装,给中盛造成了巨大损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审理查明,鑫海旗下品牌“金相玉”确实存在侵权事实,判令鑫海向中盛赔偿20万元。

现状  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有序

目前,中盛正在征集重整投资人,记者了解到,中盛集团的未来仍然可期。

招募公告指出,“盛洲”食用油是厦门市和福建省本土打造的惟一一个食用油全国性品牌。2016年3月,经北京中恒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 “盛洲”商标品牌价值曾经高达人民币41.6亿元。

“盛洲”调和油系列产品是中盛集团的拳头产品。业内人士指出,中盛集团和盛洲公司拥有完备的生产经营条件,人员结构合理,品牌价值强,市场销售渠道稳定,如果引进强有力的重组方,其有可能重塑辉煌。

记者了解到,破产重组期间,两家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