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批次芝麻油产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2019-01-03
摘要:

近期,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在内的17大类食品1177批次样品,其中3批次芝麻油产品样品不合格:清丰县顺芝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油王,顺芝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龙乡纯真香油,不合格项目均为苯并[a]芘检出值。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17大类食品117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53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其中包括3批次食用油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濮阳市华龙区岳村乡寨里村百佳长利超市销售的标称清丰县顺芝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油王,苯并[a]芘检出值为63.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μg/k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濮阳中原市场城上城隆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清丰县顺芝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龙乡纯真香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31.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μg/k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濮阳市华龙区隆祥超市销售的标称清丰县顺芝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龙乡纯真香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5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μg/k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