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部分厂家调和油披着花生油的“外衣”

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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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柳州网3月31日电:据南国今报报道,近日,柳州市鹿寨县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范围内所有超市、批发市场、个体和粮油买卖门市部内销售的食用油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目前不少生产花生油的厂家利用食品标签做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两家超市销售的4个品种花生油价格要比同类花生油的市场价格低三十余元,低于花生油成本价格。经过详细查看发现,这几种“花生油”的食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号均为“SB/T10292-1998”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规定的食用调和油标准号,产品配方上显示的配料种类也不止花生油一种食用植物油。但生产厂家却通过在产品名称上只标注××花生油或利用产品名称字体大小区别的方式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为纯花生油。执法人员当即将这些披着“花生油”外衣的调和油依法进行了扣押,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花生油因味道更香,营养更丰富而受消费者的喜爱,当然花生油的价格也远远高于由大豆、菜籽、花生油混合调制成的调和油。因此,一些生产企业为了牟取暴利,往往无视国家对食品标签“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严格规定,把“花生调和油”标注成“花生油”,或者利用字体大小的差异误导消费者把“花生调和油”看成“花生油”试图瞒天过海。
  为此,工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花生调和油不等于花生油,为了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油时:1、不要只注意该产品的名称,还要仔细查看食品标签上所标注的配料表、产品标准号等等;2、不要贪便宜购买过低于同类市场价的产品;3、最好是购买知名厂家出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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