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企业限期“禁塑”,安徽食药监再念“紧箍咒”

2016-01-25
摘要:

  央广网合肥1月26日消息(记者王利 通讯员石跃新)1月25日,安徽食药监局再次集体约谈全省部分食用植物油酒类生产企业,重申禁塑令。从 [详细]

  央广网合肥1月26日消息(记者王利 通讯员石跃新)1月25日,安徽食药监局再次集体约谈全省部分食用植物油酒类生产企业,重申“禁塑令”。从4月起,安徽境内食用植物油酒类生产企业禁止使用塑料管道等塑料制品,从生产源头堵住塑化剂。
 
  1年前的这个月,安徽食药监局约谈了420家植物油生产企业,向全省发出了“禁塑令”。然而,漫漫“禁塑路”困难重重。有的企业存有侥幸心理,压根没有对塑料管道进行更换;有的企业用不锈钢管道更换了主要输送管道上的塑料管道,但灌装机上仍然有小段塑料管道没有进行更换;有的企业没有对原料进行把关,使用了被塑化剂污染了的原料油;有些小企业意识淡薄,直接使用未经验证的塑料容器盛装油脂。
 
  2015年,在安徽省食药监局对全省植物油酒类生产企业塑化剂项目进行风险监测中,160批次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中,有94批次检出了塑化剂,涉及生产企业70家。其中食用植物油企业40家61批次,酒类30家33批次。
 
  这次约谈的就是这70家植物油酒类生产企业负责人。安徽食药监局将从1月26日起到3月底,在全省食用油酒类生产企业中,开展自行排查,全环节排查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以及生产、储运食用油的设备、容器、密封材料和包装材料等,包括加强原料把关、调整工艺设备、更换接触材料和产品包装等,一查到底,不留死角。
 
  安徽省食药监局将出台《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核查处置挂销账管理办法》,建立塑化剂问题整治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塑化剂问题整治工作的任务和内容,对监管工作没落实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安徽将把食用油、酒类等产品塑化剂检测作为监管重点,提高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针对性。从4月起,凡食药监管部门对抽检和监测不合格的,将监督企业立即停产并召回已销售的产品。对仍然存在塑化剂问题但又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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