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笏园"小磨香油被通报,含超标3倍致癌物

2016-04-13
摘要:

  来源: 大众网  13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总第49期)。根据《中华人民共 [详细]

  来源: 大众网
 
  13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总第49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14类2081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此次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2029批次,不合格产品52批次。其中,山东十笏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十笏园”牌小磨香油,因含超标三倍的致癌物“苯并芘”,遭到通报。
 
  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为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等。抽检依据是《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山东省抽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素B1、苯并(a)芘、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游离棉酚(棉籽油)等。此次共抽检26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3.8%。其中,山东十笏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十笏园”牌小磨香油,因含超标三倍的致癌物“苯并芘”,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十笏园”牌小磨香油,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十笏园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寒清路中段,被抽样单位名称为山东十笏园食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寒清路中段,规格型号为448ml/瓶,生产日期为2015-09-12,不合格项目为苯并芘34μg/kg(标准值≤10μ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或大众网热线0536-8797878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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