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研讨会在湛召开

2015-10-30
摘要:

  碧海银沙网讯:10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总局在我市召开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意见研讨会,山西、山东、河南、广西、广东 [详细]

  碧海银沙网讯:10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总局在我市召开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意见研讨会,山西、山东、河南、广西、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相等关负责人,以及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深圳计量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等相关技术机构和华南理工大学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初稿)》的工作目标、原则、信息记录的要求和追溯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修改。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食用植物油的监管,并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定指导意见,将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准确记录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实现食用植物油产品可追溯,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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