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例转基因纠纷案开庭:诉菜籽油转基因标识

2014-11-19
摘要:

  来源:云南网  受电视广告的影响,在昆明沃尔玛超市挑选食用油的楚先生购买了一桶金菜花菜籽油。不想拿回家才发现,买的居然是转基因 [详细]

  ■ 都市时报记者 刘玲
 
金菜花食用油上标注了加工原料为转基因菜籽
 
  “我在超市买回一瓶一级菜籽油,回家才发现标签不显眼的小字标注着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回到家里才发现买到转基因食品的楚先生,和食用油销售商和生产商较了劲。他以销售商和生产商标识不明显,误导他购买到转基因食用油为由,将云南某超市百货有限公司和云南金丰汇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汇)告上法庭。
 
  五华区法院北门法庭昨日开庭审理本案,楚先生、某超市及金丰汇公司代理人围绕菜籽油转基因标识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激烈的交锋。
 
  市民  标注不明显买到转基因食用油
 
  今年8月16日,退了休的楚先生到超市购买食用油,他在超市里对着琳琅满目的各种食用油比较一番,最终花27.9元买回一瓶2升包装的金菜花菜籽油。
 
  “买油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金菜花的广告,加上金菜花菜籽油的瓶身标签上写着一级菜籽油,看着好就买回来了。”恰巧楚先生回到家里,和家人聊起转基因食品的话题。他拿起刚买的食用油细看,才发现自己还真就买到了转基因原料生产的食用油。
 
  楚先生说,如果厂家在外包装上明显标注食用油的生产原料为转基因菜籽,他不会购买这样的食用油。恰恰因为食用油的标签上最明显的内容为红色大字体的“金菜花”三个字,其次为金黄色的食用油图片。而有关转基因原料加工的描述,仅用极小的字体,标注在标签图片色彩浓重的地方,一般人不刻意寻找的话,根本就看不出来。
 
  转基因食品是否对人类的健康有害,楚先生自己也不清楚,“但我随后上网查询得知,亚运会、奥运会等国际运动会对运动员食品安全要求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转基因食品。部分网络媒体还刊载转基因食品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有关报道。”楚先生说。
 
  为此,楚先生委托云南联宇律师事务所王理乾和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王龙得两位律师,将某超市和金丰汇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二被告生产、销售的金菜花牌食用菜籽油商品标签上标注的转基因标识违反法律规定,确认该产品为缺陷、不合格产品,并确认两被告具有欺诈行为。此外,楚先生还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返还他所购食用油2倍货款,即55.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和保全费等。
 
  原告代理人  商家有意弱化转基因标识
 
  五华区法院北门法庭昨日开庭审理这起案件。由于本案关系到老百姓日常的消费,及商家对转基因食品的标识问题,昨日,不少市民和食用油生产、销售商专门赶来旁听案件的审理。
 
  庭审开始,金丰汇代理人向法庭提出申请,不希望媒体对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进行公开采访,但法官当庭合议认为,本案争议的是消费者日常消费的食用油产品标识问题,不符合不予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形。
 
  楚先生的代理人在宣读起诉状时称,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明文规定转基因食品应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明显”、“醒目”的标识。而被告生产销售的金菜花菜籽油,其标签上最明显的元素依次为“金菜花”和“一级菜籽油”等信息,有关转基因的提示则被经过颜色和光线的巧妙处理后,在整个标签上显得极不明显。
 
  王理乾律师认为,金菜花的生产厂家为了让菜籽油销售不受影响,故意以较小的字体在产品包装上进行标注,一般人不注意,肯定看不出金菜花菜籽油瓶身的转基因标识,更别说老年人。王理乾律师以此认为商家的行为具有欺诈嫌疑。
 
  被告代理人  转基因标识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昨日,某超市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对于楚先生的起诉,某超市一方代理人认为:某超市建立了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对供货商及其产品严格筛选,所售产品质量合格,已经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超市购进的金菜花菜籽油属于合格产品,超市方在进货前,审查了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超市里所售产品都是安全的。
 
  再者,某超市代理人认为,无论从标注内容、颜色、高度看,涉案菜籽油产品的标识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且法律规定销售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前提是销售者有过错。本案涉案产品并没有质量缺陷,更没有给消费者造成伤害,涉案的菜籽油属于合格产品,并没有对原告构成欺诈。”某超市因此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起诉。
 
  金丰汇的代理人则认为,金丰汇公司证照齐全,具有生产菜籽油的资质,产品经过严格的检验,属合格产品,没有证据证明涉案菜籽油有质量问题。厂家并没有对原告方构成欺诈,原告没有理由要求双倍返还货款。
 
  其次,金丰汇公司提出,《农业转基因生物标志管理办法》对你转基因生物标识有明确规定,当包装的最大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平方厘米时,文字规格应符合高度不小于1.8毫米,不小于产品标签中其它最小强制性标示的文字,转基因标识文字颜色与产品标签中的其他强制标示文字颜色相同。“金菜花瓶身‘转基因’标识字体有2毫米,文字为红色字体,并不违反国家规定。”以此,金丰汇代理人认为金菜花菜籽油“转基因”标识合法,厂家并没有对原告方构成欺诈。
 
  调查  转基因食用油 价格较低
 
  昨日下午,记者在位于昆明市云山路的某超市发现,超市销售食用油的货架陈列着不同商家、不同品牌的产品。但从食用油原料来看,单纯的菜籽油和大豆油多为转基因产品,每瓶5升的转基因菜籽油或大豆油,价格最低为39.8元,最高为59.9元。而同为菜籽油,非转基因的产品5升价格就高达76.8元。
 
  相对于转基因食用油而言,超市销售的非转基因菜籽油和大豆油已经很少,仅有两三个品牌。“现在非转基因的食用油都是葵花籽油、玉米胚芽油或者海洋鱼油……”记者刻意询问,一名导购人员向记者推荐了不同品牌的非转基因食用油,但5升的价格都比转基因食用油稍贵一些。甚至在一些品牌的食用油标签上,商家在显眼位置标注了“非转基因”字样,“非转基因”成了销售宣传的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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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多起同类案件已立案
 
  明星成被告
 
  市民、律师因为转基因食用油标识不明显状告生产商和销售商,在昆明不止一件案子,全国其它省市也有同类型的案子被法院受理,被告涉及多个知名品牌食用油和多家大型超市。
 
  昨日这起案件开庭,除市民和商家外,本地多名律师也旁听了案件的审理。“我代理的一起案件,和今天庭审的案件就是一个类型。”徐思龙律师介绍,其当事人也在一家超市购买了转基因金龙鱼食用油,与本案不一样的是,在他代理的案子中,除了食用油的生产商和销售商,金龙鱼食用油的代言人、羽毛球明星林丹和谢杏芳,也同时被罗列成案件的被告。
 
  徐思龙律师介绍,目前这起案件已经立案,但案件仍处于送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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