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菜籽临储启动,企业违规将受重罚

2014-06-08
摘要:

来源:粮油市场报 付嘉鹏  6月5日,国家粮食局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各有关 [详细]

来源:粮油市场报 付嘉鹏


  6月5日,国家粮食局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政策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史上最严规定。


  作为“史上最严规定”,“通知”不仅对收购区域、执行主体、收购方式、收购资金等方面做了详尽要求,而且对临储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预防性公布,并要求严惩。


  “相比去年,今年的规定更为详细,也更加严格。”业内权威人士如此评价。


  史上最严规定相比2013年寥寥800余字的简要“通知”,国家粮食局今年在官网公布了长达3200字的“通知”全文。


  按照“通知”内容,这次国家临时存储油菜籽收购总量和执行区域与往年一样。“通知”称,收购总量暂按500万吨掌握(折菜籽油166.7万吨左右),收购执行区域为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省(区、市)。


  “通知”明确,油菜籽挂牌收购价格为2.55元/斤(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0.02元/斤掌握)。在业内人士看来,该价格得到国家财政部的极力支持,“以达到鼓励农户继续种植油菜积极性的效果”。


  与历年要求不变,“通知”重申,入库的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质量标准为国标四级,不符合标准的菜籽油不得入库。严禁从现有库存陈油中划转或直接收购菜籽油入库;严禁将进口油菜籽加工后作为国家临时存储油入库;不得有混掺棉籽油、棕榈油等掺杂使假行为。


  此次“通知”强调,国家临时存储油收购、加工、入库等费用由中央财政对中储粮总公司实行包干;收储结束后,财政部按照“从紧、合理”的原则,核定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的入库成本。


  “通知”大篇幅要求严惩违规行为。按照“通知”要求,销售时发现加工入库的菜籽油实际数量和质量与销售标的不符的,造成的损失由负有监管责任的中储粮直属企业先行赔付,并查明原因。属于审核验收环节问题的,要追究审核验收的中储粮分公司(或直属企业)和相关人员责任,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属于承储企业违反代储保管合同约定,因保管不善造成菜籽油损失的,由该承储企业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通知”强调,对承担国家临时收储任务的企业通过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从现有库存陈油中划转、直接收购菜籽油、或用进口油菜籽加工成为国家临时存储油,混掺棉籽油、棕榈油等掺杂使假行为,一经发现要由中储粮总公司将其已入库的食用油全部退出国家临时存储的收购进度和库存统计,取消其临时收储资格,扣回全部费用利息补贴,收回企业不当得利,并上交中央财政。由承贷企业追回油款归还农发行贷款。如发生损失,由受委托企业承担,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及负责监管的人员责任,还要将其以前年度收储的油脂实行移库或按有关程序及时安排拍卖,所发生的费用由违规企业承担。承担审核验收的中储粮分公司(或直属企业)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直属企业要严格规范储油行为,不得变相租罐降低保管费用补贴标准,确保安全储油的需要。


  企业与资金分离同一天,中储粮总公司在官网公布2014年江苏等6省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委托企业名单。


  据业内人士观察,与去年相比,6个省份中,5个省份的委托企业数量减少。根据对比,在已经公布的省份中,江苏省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委托企业数量减少5家,湖北减少16家,四川减少29家,江西减少5家,河南减少5家,唯有安徽省增加3家。


  通过企业名单,粮油市场报记者发现,中纺集团下属企业均未入围此次委托企业之列。有说法称,作为中纺集团在长江流域的惟一企业,中纺农业湖北有限公司由于正在筹建新厂,没有精力参与临储收购,因此,没有参与委托收购。


  据记者了解,委托企业今年还将和收购资金脱离。


  “江苏地区是这样的,由中储粮下属的直属企业将资金直接付给前来售菜籽的农户或者贸易商。”有知情人士介绍说,在菜籽入库之后,农户或者贸易商直接将自己的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号码报备,由中储粮将资金转入其账号。此外,中储粮还将派工作组到委托企业的收购现场,当场为农户送交的油菜籽定等级,然后通过网银将资金打入农户的银行账户,“全部都是现场结算”。


  “去年,内蒙古的秋季油菜籽收购就执行了此种方式。”有权威机构人士表示,由于收购资金和委托企业分离,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入厂的油菜籽全部为国产油菜籽,也杜绝了进口菜油搀兑的可能,因此,今年将在各个油菜籽产区推行该方式。


  湖北某委托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鉴于严厉的大环境,所有具备委托资格的企业,都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临储收购。有分析人士也认为,“对于委托企业来说,如果今年掺杂使假,将面临灭顶之灾。尤其对于依靠临储收购生存的企业来说,更是如此。”“按照临储价格收购,四级菜油的价格折算下来在10300元/吨左右,市场接受能力不高。因此,许多企业只有依靠临储收购才能生存。”业内分析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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