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收储监管“分权堵漏”

2013-11-22
摘要:

来源:央视网 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秋粮国家临储收购资金受委托收储企业直接向农业银行贷款,不再由中储粮统贷统还。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中储粮对委托收储企... [详细]

来源: 央视网


  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秋粮国家临储收购资金受委托收储企业直接向农业银行贷款,不再由中储粮统贷统还。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中储粮对委托收储企业收储资金使用和收储粮食不再独立进行监管,改由其与粮食管理系统、农业银行三方共同监管。而此前,中储粮总揽临储收储资金的使用。


  近来,中储粮分公司先后曝出收储窝案、油菜籽收储违法违规等诸多问题,被指监管存在漏洞。分析认为,在以往政策中,由于中储粮作为国家粮食收储执行主体,既是政策执行者,又身兼收储监管权,运动员、裁判员集于一身,出台三方共同监管的政策,正是为了堵住这一漏洞。


  粮储监管难题


  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历来为中央和国务院所高度重视。早在1955年,国家就正式建立了以备荒为目的的储备粮——“甲字粮”,粮食储备制度开始形成。1962年,国家建立了以备战为目的的军用“506粮”。1990年,为解决粮食丰收农民卖粮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


  国家粮食专项储备设立的前10年,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支持生产、保障总量基本平衡的作用。但由于原有储备制度存在政企不分、权责不明的体制缺陷,专项储备体系运行中出现了诸如账实不符、陈次粮比重不断增加、布局不合理、管理成本过高等一系列问题,难以保证政府宏观调控粮食市场的意图得到有效实现。


  2000年,中储粮总公司成立,这家由国资委直接管理的政策性中央企业,其目标是“维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随着时间推移,中储粮在监管方面逐渐暴露出了明显的缺点。今年9月23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向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反馈了巡视情况,巡视组指出,中储粮公司内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基层腐败案件高发多发,且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有的投资决策不够科学,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较多隐患,虚报库存、掺杂使假等问题时有发生。今年以来,中储粮接连爆发“转圈粮”、擅自动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违规拆借资金、“小金库”等监管漏洞和储备安全方面的问题。在河南分公司“窝案”中,各直属粮库被查出的“转圈粮”就达28亿斤,总价值28亿多元,直接骗取的国家粮食资金超过7亿元。截至目前,在河南分公司已经挖出110名官仓“硕鼠”,其中周口直属粮库主任乔建军涉案达2.37亿元。


  中储粮粮库收储的粮食大致分为“储备粮”、“托市粮”和“贸易粮”,这三种粮食虽然价格不一,但在现实中却没有明显界限,之间的转换存在利润空间。而乔建军正是通过与粮商勾结,让粮商销售粮库中的“储备转换粮”,或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和差价补贴。


  国家审计署今年5月10日公布的中储粮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2008年至2012年,中储粮总公司本部及部分所属单位违规挪用政策性粮油贷款14339万元、滞留政策性粮油补贴资金29813.69万元,并存在522148.61吨“转圈粮”。


  今年5月31日,中储粮所属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大火。据中储粮对事故做出的通报,火灾过火仓位共储存粮食5.14万吨,直接损失共约307.9万元。事故调查之后,国家安监总局指出,粮库安全投入严重欠账。由于火灾发生在露天粮垛,该直属库仓容不足与国家“对农民余粮应收尽收”的要求之间发生矛盾。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直属库露天粮垛之所以未按照相关规定转移,是为了留住补贴。


  今年8月,中储粮托市收购的国储库中混入进口菜籽油的消息被曝光。中储粮最终自查有1477吨进口菜油混入了托市收购的菜籽油中。而中储粮表示,其目前“还无法通过感官区分进口转基因油菜籽和国产油菜籽,收购交过来的时候没有检测是否是转基因的技术手段,加工企业也不具备这个能力”,只能靠企业自律。中储粮总公司作为监管主体,将继续接受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反临储收购政策、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国粮局、农行如何监管粮储


  由于中储粮被赋予负责整个国家粮食收储的重大使命,所以在政策和资源上占有很强的优势,大量粮源因此被控制在中储粮手里。虽然国家一直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局主管粮食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但自从国家出台最低收购价政策后,由于最低收购价是政策性粮食、有补贴,政策性粮食的收购储存成为粮食企业争抢的金饭碗,而中储粮对此项业务拥有最终裁判权,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及直属企业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名单,同时抄报省级人民政府。中储粮总公司只将备案的委托收储库点名单报送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和农业银行等,地方粮食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已明显弱化。


  在这种情况下,负责整个国家粮食收储的中储粮,面临仓容和监管人手不足问题,而许多地方国有粮企难以收粮,粮库多有空置。事实上,负责整个国家粮食收储,对中储粮来说是困难的。中储粮对外宣传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家粮食收储由中储粮负全责,中储粮没有这个能力。


  新的政策出台后,受委托的收储企业的收储贷款监管将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银行进行监管,农业银行将行使金融监管权。这也意味着中储粮不再像往年那样全权主导国家粮油的收储,国家粮食管理系统也将被赋予更多实际监管的权力。


  这实际上是减轻了中储粮的负担。根据中储粮、国家粮食局和农业银行三方确定,今年秋粮收储委托收储企业数量为854个,都是地方国有粮食企业。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微调,旨在解决中储粮以往存在的监管不到位、贷款被挪用、用陈粮充顶“转圈粮”等问题。中储粮只负责本企业和租赁企业的统贷统还,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行负责受委托收储企业的统贷统还,这样增加了监管力量,也能堵住漏洞。


  分析认为,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与中储粮三方对委托收储库点实行共同定点、共同组织收购、共同组织验收、共同监管、共同处理违规行为,共同对本地执行托市政策收购的秋粮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形成多方管理和监管合力,共同保障政策的落实和储粮安全。


  中储粮总公司表示,中储粮将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业银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收购期间,有关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地方粮食、农发行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反映和解决秋粮收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中储粮将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银行结合落实分贷分还政策,进一步理清各方责权利。(央视网记者 阎海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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