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对造假油企开出最高罚单

2013-10-22
摘要:

来源:法治周末作者:张静 近日,台湾知名食用油大厂—大统长基食品公司(大统长基)遭人检举橄榄油不纯。彰化地检署深入追查后发现,大统长基涉嫌制造黑心油品,旗下多款油品标示不符,都有使用廉价食用油混充情... [详细]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张静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张静


  近日,台湾知名食用油大厂—大统长基食品公司(大统长基)遭人检举橄榄油不纯。彰化地检署深入追查后发现,大统长基涉嫌制造黑心油品,旗下多款油品标示不符,都有使用廉价食用油混充情形。大统长基生产食用油品约100多种,包括假橄榄油、假花生油、假葡萄籽油加上10月19日查获的假辣椒油等,已知违规品项共64项。


  违规使用添加剂


  1977年成立的大统长基食品公司起初以花生油、色拉油等为主,后来扩展业务范围,开始在全联福利中心、量贩店以及超市等售货,包括橄榄油、葵花油等食用油也凭着低价策略开始打入餐厅、摊商,扩展市占率。去年大统长基食品厂的营业额约新台币15亿元。


  大统长基标榜产品100%西班牙特级橄榄油,却被检验出使用低成本的葵花油及棉籽油,橄榄油含量不到一半。同时彰化地检署与彰化县卫生局追查发现,为让问题油品颜色接近真实,还违法添加危害肝、肾功能的铜叶绿素,其中含有铜叶绿素的产品多达53种。彰化卫生局局长叶彦伯表示,葵花油及棉籽油成本低廉,台湾甚少使用,而食用过多棉籽油也可能导致不孕。


  彰化县卫生局称,铜叶绿素是法规准用之食品添加物,可用于口香糖及泡泡糖、胶囊状、锭状食品,但不可用于食用油之中。铜叶绿素每日摄取容许量(ADI)为每人每公斤体重15mg,以60公斤体重计算为900mg。


  卫生局表示,铜叶绿素添加于油脂,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8条,得依第47条规定,产品没收销毁,最高可处新台币300万元罚锾;如宣称100%橄榄油品却掺杂其他油品混充属标示不实,违反第28条规定,最高得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若长期恶意掺杂其他油品混充,情节重大者,系违反同法第15条所称“掺伪或假冒”,依同法第49条规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800万元以下罚金。


  大统长基负责人高振利出面道歉并坦承疏失,他表示,被验出葵花油及棉籽油是同一生产线生产的,才会不小心混到,至于铜叶绿素在国外是高价的添加物,对人体无害,旗下有添加铜叶绿素的产品为葡萄籽油及橄榄油。


  大统长基在公司的网站上发出声明,表示愿意让消费者凭发票、收据及产品容器向原购买的通路商退货,公司所生产的所有油品都可退货。


  目前,大统油品涉掺假事件扩大,卫生单位展开163家食品油制造厂大稽查。“卫生福利部”次长许铭能说,已发文到卫生局,将稽查163家食品油制造厂,包括查配方、原料、添加物等,了解是否有掺伪造假、标示不实的情形,稽查人员会检视业者的原料、添加物、成分、包装、制程、生产线。他说,依照“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不论是祖传或独门配方及添加物都需要查验登记,稽查时也需配合提供,若不配合稽查,将依法处分。


  史上最高罚款2520万


  10月18日,彰化县卫生局依法对大统长基开罚2520万元,并勒令生产线停工,直到改善为止。大统长基是新版“食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以后,第一宗重罚案例,刷新“食品卫生管理法”对单一食品公司最高的罚款金额。叶彦伯表示,由于相关油品还在清查阶段,罚款预计还会再提高。


  彰化县卫生局10月19日持续会同彰化地检署调查大统长基假油案,又查获“大统辣椒油”产品实际内容物与标示不符,另“大统纯100%苦茶油”及“大统100%红花籽油”外包装宣称100%,实际成分均混入其他油脂。卫生局已当场封存5项产品、953瓶(1833.5公升)。卫生局表示,违规产品累计至今总共80项,封存库存产品64项,共计24070瓶(39574.85公升)。


  彰化地检署已查扣厂方大部分油品产制配方,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表示,冲击民生使用最大量的“色拉油”系列,也会列为追查的重点。叶彦伯指出,目前已勒令业者油脂生产线全部停工,未经稽查合格不得复业。消保官张启昱表示,已成立专责小组受理民众申诉,对于声称权益受损以及健康受害的民众都一一登记,将通过消费者保护团体协助进行集体诉讼、向业者求偿。


  对此,“卫生福利部”部长邱文达10月18日表示,卫生单位将会对油品工厂的制程做严格查验,违规者最高将被处1500万元的重罚,如果检调也查出问题,违规业者更有可能要面临3年以下的徒刑。邱文达说,这次发现食用油品有问题,会请彰化县卫生局给最严厉的处分,有问题的产品也要全面下架。


  10月20日,彰化检方侦办大统长基油品案,为厘清大统长基食用油的来源和流向,通过高雄市卫生局人员前往提油厂,也就是大统长基食品厂的关系企业大顺制油公司稽查,初步查无违规事证。大统长基食品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主要分布在彰化县彰滨工业区鹿港区、线西区以及高雄市。其中鹿港区主要是总公司办公室、酱油生产工厂等;线西区的厂房则主要生产橄榄油、花生油等食用油;高雄市的厂房则为提油厂。


  高雄市政府卫生局技正谢秀琪表示,10月19日到湖内区中山一路稽查大顺制油公司大豆色拉油的制程及相关制作记录。她表示,大顺制油公司的生产线单纯,以进口黄豆为榨油原料,一贯作业流程还算清洁,从制程记录来看也没有大问题,卫生局抽验并取样化验。


  台湾食品安全仍须加强


  10月18日下午,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蒋乃辛在“立法院”质询江宜桦,家里吃什么油?看这两天报纸,会不会觉得心里怪怪的?“行政院”院长江宜桦说,他家以吃橄榄油为主。他虽不是关心个人状况,但也觉得食品安全工作还有加强空间。已用新修正“食品卫生管理法”罚大统长基食品厂股份有限公司约新台币2500万元,有史以来最高。


  他说,多年来陆续发生食品添加不当状况,政府也开罚。过去罚则可能不够重,食品业者为营利而心存侥幸。不过,以大统案来说,已用新修正食管法给这家厂商“有史以来最高罚款”,将来也会用同样态度严惩不肖厂商。蒋乃辛表示,将来修法,罚款一部分用于成立“食品安全受害者保护基金”,专用于维护食品安全。


  “卫生福利部”部长邱文达说,建议法官并用食管法中关于“掺伪或假冒”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如果厂商不当所得超过罚款,还可继续追溯。


  邱文达说,食品安全受害者保护基金部分,已讨论好多次,会继续往这个方向研究。江宜桦表示,既然已讨论相关细节,他会请“行政院”政务委员督导,尽快决定是否成立基金。


  此外,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刘建国稍早举行记者会说,台湾黑心产品横行,政府事先不预防、事后只喊口号;他呼吁全面清查食品工厂,还给全民食品安全空间。“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主任秘书罗吉方表示,将加强稽查食品问题、严格管理,并全面稽查食用油品厂。


  10月20日,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叶津铃发布新闻稿表示,她已提案增订“食品卫生管理法”条文,以劣质品混充优质品出售而获不正利益者,比照“刑法”诈欺罪,但提高最低本刑,处负责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00万元以下罚金。希望通过修法明定刑责,对不法业者产生吓阻效力。


  叶津铃说,3年前的塑化剂事件,导致全台消费大众人心惶惶,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受理500多个受害民众打起团体诉讼,求偿新台币24亿元,法院却只判决赔偿120万元,和民众的期待落差很大。叶津铃说,这主要是因为台湾法律没有惩罚性赔偿规定。因此最近几件民生食品案件,不管是地方政府提出诈欺告诉,或检察官主动朝诈欺方向侦办,仍令人担心日后遇到“恐龙法官”依法论法,让民生诈欺无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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