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食药监:对大庆市旺春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

2018-07-17
摘要:

7月16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黑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报。针对大庆市旺春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等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共检查了54项内容,其中重点项24项、一般项30项,检查发现重点项问题8项、一般项问题15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6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黑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报。

企业名称:大庆市旺春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检查单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日期:2018年6月13日

检查发现问题

按照《黑龙江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此次检查组主要针对该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等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共检查了54项内容,其中重点项24项、一般项30项,检查发现重点项问题8项、一般项问题15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检查发现该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许可条件方面

1.企业厂区内煤堆未进行有效防护;2.更衣间洗手无下水,未见消毒设施;4.成品库、原料库没有防鼠设施,库房货品未按规定摆放。

二、制度落实方面

1.原材料的采购验证资质、进货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等记录不规范、不完整;2.未见食品安全状况自查、生产投料、关键控制点、生产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自检报告和溶剂油残留委托检验协议及委托检验报告及留存样品;3.未见产品召回计划、召回公告、召回食品处置情况证明材料;4.未见食品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和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证;5.未提供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及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记录;未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处理措施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省局要求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企业依法停产整改,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将整改及查处情况上报省局。整改及查处情况由大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公布日期

2018年7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