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批次菜籽油不合格(2019年第13期)

2019-04-19
摘要: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5类食品1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食用油产品2批次:标称贵州黔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黔谷香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合格;标称贵州省绥阳县油脂厂生产的菜籽油,过氧化值不合格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5类食品1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包括两批次食用油产品:

一、标称贵州黔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黔谷香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标称贵州省绥阳县油脂厂生产的菜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州)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以上市(州)食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