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上半年净利增6.42% ,粮油食品营收达到2.89亿元

2019-08-30
摘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9年半年报,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25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净利润8610.68万元,同比增长6.42%。“加加”酱油和“盘中餐”食用油作为核心产品,是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新京报讯:8月29日晚,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加加食品”)发布2019年半年报,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25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净利润8610.68万元,同比增长6.42%。

当前,加加食品主营业务涉及酱油、植物油、食醋、味精、鸡精、蚝油等的生产及销售。加加食品表示,“加加”酱油和“盘中餐”食用植物油作为核心产品,是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上半年,加加食品还大力增加广告费、宣传费投入,推广战略产品加加减盐生抽,致使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9.42%。

分产品来看,酱油对业绩的贡献最大,实现营收5.27亿元,在总营收中占比过半,同比增加8.12%,毛利率则达到33.97%。同时,粮油食品营收达到2.89亿元,同比增加11.0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8.21%,毛利率则同比增加3.84%。

在半年报中,加加食品也提及了“立案调查事项相关风险”。加加食品及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于6月5日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此,加加食品表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如加加食品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行为,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停牌。目前,加加食品已按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可能受此影响的还有加加食品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此次立案调查可能会导致加加食品不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导致该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