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10桶“有机”食用油却并非有机 法院:欺诈,赔3倍

2019-11-06
摘要:

成都的小周花了745元在网上购买了10桶“5L装非转基因绿色有机食用油”,到货发现,食用油原料既非有机也缺乏有机食品的认证,法院判决,生产厂家三倍赔偿小周2235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今年5月,成都郫都区的小周花了745元在网上购买了10桶“5L装非转基因绿色有机食用油”,到货发现,食用油原料既非有机,也缺乏有机食品的认证,将生产厂家浙江雪**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公司)告上法庭。

9月25日,郫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本案中,雪**公司并未对案涉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与其在淘宝网页中宣称的“有机食用油”不符,构成欺诈,判雪**公司三倍赔偿小周2235元。

消费之问  买了有机食用油  但是无有机认证

小周在郫都区工作,今年5月7日,小周花了745元网购10桶“5L装非转基因绿色有机”菜籽油。小周说,这是一款名为亚*牌农家小榨菜籽油,在网页标题中标明“非转基因、绿色、有机”食用油。

将食用油送给朋友后,朋友提醒他,购买的油不是有机的。“朋友跟我说,有机的产品会有一个绿色标志。”小周说,他仔细核对了一下产品的外包装和油桶,油桶外包装标注加工原料为“一般菜籽油、低芥酸菜籽油”,原料不是有机的,上面也没有一个绿色的有机食品认证。

感觉被欺诈,他与食用油的生产厂家杭州雪**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对方不当一回事,无奈之下,他将该公司起诉至郫都区人民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并赔偿误工费6000元。

运营之问  厂家称运营公司弄错了 并怀疑对方“职业打假”

记者联系到了雪**公司的白小姐,她负责处理了这起网购纠纷,她告诉记者,运营公司搞错了,导致网购页面销售标题中多了“有机”两个字。

白小姐说,雪**做食用油十几年了,主要卖的是线下,走代理商销售渠道。在网购页面,产品主要起一个展示企业的作用,线上销售量非常小,因此,雪**请了外面的运营公司代为简单运营,费用比较低,一年五六千。“

如此衍生出一个问题,运营公司经常换人,公司店铺的账号密码也频频易手,今年四五月份,运营服务面临到期,运营公司提出是否升级为2万元的“深度运营服务”。

“一年就卖一二十桶,数都数得过来,投入不成正比,做个简单运营就好,拒绝了。”白小姐说,正是这个时候,有一款食用油标题出现了“有机”的两个字。

白小姐介绍,网站页面介绍,是雪**将照片和文字介绍发给运营公司,但很奇怪的是,只有这一款标题中多出了“有机”两个字。“我们整个产品详情页面介绍,都没有有机两个字,出现的时间不过四五天”,白小姐说,在这四五天中,10桶食用油就被小周买走了,并且很快起诉了公司,小周涉及的消费诉讼非常多,言外之意怀疑他是“职业打假人”。

基于成本考虑,雪**公司没有到成都出庭,采取书面方式答辩,提交了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菜籽油、绿色食品证书等证据,拟证明这款食用油是非转基因的绿色食品。

“我们确实提交不出有机产品的认证标志。”白小姐说,国家对于有机产品认证非常严苛,要求原料是有机的,产品还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认证。白小姐说,虽然过错在运营公司,但是厂家不可能推脱责任,因此按照法院判决,赔偿2235元。

法院之槌  厂家构成欺诈  不采信“职业打假”

9月25日,郫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本案中,雪**公司并未对案涉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与其在淘宝网页中宣称的“有机食用油”不符,构成欺诈。

对于雪**公司采访中所提只有页面标题有“有机”两字,承办法官表示:“厂家在页面中宣传了有机,不管是一处还是多处,不管是否醒目,只要准确告知了有机这个信息,产品又不是有机的,就可以认定为欺诈。”

对于雪**公司辩称小周并非用于日常消费,而是为了牟利,属于“职业打假人”一说,法院认为,雪**公司仅提供了小周曾购买其他产品向其他法院起诉后,其他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的证据,不足以说明小周购买案涉产品并非用于日常消费,故对雪**公司的此抗辩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