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批次压榨大豆油检出溶剂残留量

2020-03-05
摘要:

在食用植物油质量标准中,溶剂残留量是常见的一项强制性质量指标,可以表明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同时也能反映出生产成本的大小。

中国网食品

2020年3月3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0年第4期)。

标称北票金丰泽植物油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荒力牌北大荒压榨大豆油溶剂残留量不合格,检验结果为16.6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在浸出工艺的植物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

在食用植物油质量标准中,溶剂残留量是常见的一项强制性质量指标,可以表明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同时也能反映出生产成本的大小。

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