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四川眉山一夜之间不翼而飞的430吨菜籽油

2020-07-28
摘要:

2019年5月,眉山市青神县发生了一桩怪事,储存在当地某油脂公司的430吨菜籽油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损失超过300万元。

四川省纪委监委 看看新闻KNEWS

2019年5月,眉山市青神县发生了一桩怪事,储存在当地某油脂公司的430吨菜籽油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损失超过300万元。这么大体量的菜籽油被盗,没有内应几乎难以做到。案件很快侦破,是油库保管员刘某星监守自盗。可就在准备结案时,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油脂公司的上级单位领导,青神县国粮公司总经理陶某某的表现有点不同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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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某,时任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按理说,油不见了,他应该最着急。可他却按兵不动,直到2天后才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个“神操作”让人有点匪夷所思。调查人员很快发现,案中果然另有隐情。原来,从2012年起,陶某某在明知刘某星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将其聘用为国粮公司油脂保管员。刘某星在外欠下巨额债务,偷卖菜籽油用于还债。陶某某的违规用人,要为此次国有资产流失承担重要责任。

而更让人吃惊的是,这起盗窃案件,撕开的只是县国粮公司内部严重腐败的一个小缺口。2020年4月,在一次搜查取证中,调查人员起获的一本公司账簿,彻底撕开了县国粮公司腐败窝案的面纱。写下这本账簿的是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科科长郭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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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郭某某交代,套取粮食价差款始于2014年,2016年前的账本早已在陶某某的授意下故意销毁。

正是因为“内行”,陶某某从2014年开始,带着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套取国家资金。

在粮库管理过程中,会有新旧粮的买卖、轮出等,也会有一定的粮食损耗。守粮有责,作为国粮公司管理者,陶某某们本应该合理高效管理粮库,但为了套取国有资金,这些人却利用职权,念歪了“守粮经”。调查发现,他们主要念了四本“经”:虚报损耗、以旧当新、空进空出和蓄意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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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经便是“虚报损耗”。按规定,粮食在储备和运输过程中,允许存在一定的自然损耗。2016年底,陶某某抓住这项规定中的漏洞,在一次稻谷轮出中,与粮商约定产生的损耗为61吨,但实际只损耗了6吨多。县国粮公司将多出的54吨稻谷则以新粮名义,每吨2760元,再次收购入库。经过这一波操作,“轻松”套取国有资金15万元。

第二本经是“以旧当新”。还是2016年底,粮商李某找到陶某某,希望购买国粮公司负责代储的一批中储粮。陶某某同样没有放过机会,大肆套钱。在旧粮交易完成后,陶某某利用新旧粮的价差,又一次性套取国有资金20万元。

国粮公司下属粮仓众多,陶某某等人于是念起了第三本经:“空进空出”。

2017年,国粮公司就按照“空进空出”,操作了1047吨市级储备粮的轮入轮出。随后,陶某某示意郭某某签订了一份伪造的粮油购销合同,掩盖“空进空出”稻谷的事实。

这次操作,陶某某等人套取价差款31万元。2018年,他们再次故技重施,在一次430多吨县级储备粮轮出过程中,骗取国家资金22万余元。

此外,利用群众对政策不够了解,信息不对等的空子,陶某某们还使出了第四招——“蓄意压价”。

2018年8月,县国粮公司一个粮库向种粮大户易某收购了80多吨稻谷。

陶某某等人一边按每吨2440元的价格付给农户,一边却以当年粮食最低保护价2520元登记入库,欺上瞒下,套取价差款近万元。

据查,陶某某、郭某某涉案金额共计128万多元。我们不禁要问,这些人为何如此胆大妄为?陶某某在一份忏悔材料中写道,“从所谓的不平衡,到后来的严重失衡”,似乎可以一窥究竟。那么,又是怎样的不平衡让他最终走上了歧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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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因工作表现突出,时任县粮食局财会股股长的陶某某和财会人员郭某某,先后被安排到县国粮公司工作,但兼职不兼薪。陶某某回忆说,国粮公司成立时“无资金、无人员、无业务”,十分困难。有一年,他们从外省购回粮食,正赶上除夕,找不到工人卸车,只能自己动手。

公司业务不断发展,但因为兼职不兼薪,陶某某等人开始有了一些“念想”。

心里有了不平衡,陶某某们不是通过组织程序、合法手段争取合理收入,而是违纪违法不择手段满足私欲。在陶某某的授意下,公司发放所谓的“辛苦费”,从2011年每人2000块,一路上涨到2019年每人发放3万块。“辛苦费”就来自他们套取的国家资金。

上梁不正下梁歪,青神县国粮公司腐败案件涉及违纪违法人员13人。2020年5月,陶某某、郭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