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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注修改豆油交割质量标准的通知,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修改,规定自2020年12月15日起,将按照新交割质量标准办理标准仓单注册,已按照原交割质量标准注册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那么,此次交割质量标准修改,对后续豆油的交割或者市场运行有何影响?
我们关注到,与旧的交割标准相比,新的交割标准主要修改了含磷量指标,将此前的含磷量≤200mg/kg更改为磷脂含量≤5.262mg/g。乍一看指标调整较大,部分朋友可能会以为交割质量标准出现了比较大幅的变化,担心会出现类似此前郑商所修改苹果交割标准那样的情况。但仔细再看,该项目的指标和单位均有改变,不仅指标由含磷量变成了磷脂含量,单位也由mg/kg变成了5.262mg/g。
含磷量,顾名思义代表的是豆油中磷元素的含量,而磷脂含量则代表的是有机磷脂的含量。由于豆油中的磷元素基本都是来源于磷脂,二者之间的换算系数可认为是26.31,即磷脂含量/26.31=含磷量。因5.262mg/g*1000÷26.31=200mg/kg,所以实际上新交割标准更多的只是修改了表述,但对豆油的交割质量标准并无实质性修改。因此虽然此次合约修改已经在挂牌合约上执行,但不会对已挂牌合约的市场运行带来影响。
除此之外,大商所此次也修改了豆粕交割质量标准,自豆粕2112合约起施行。据了解,新交割标准的修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国标的调整,将期货合约引用的标准改为《GB/T 19541-2017饲料原料豆粕》,并参照新国标,修改尿素酶活性等指标的标注单位及部分质量指标的表述;
二是为适应大豆加工工艺和原料来源变化,参照新国标,修改豆粕的定义,并将豆粕颜色要求修改为“浅黄色或淡棕色或红褐色”,删除“非挤压性结块”和对夹杂物的要求;
三是为贴近现货贸易主流方式,参照新国标,不再以87%干物质为基础计算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三项指标,将按自然状态下的实际含量计量,原有的指标阈值不变;
四是为体现下游企业对蛋白利用率的需要,增加了氢氧化钾蛋白质溶解度指标,该指标的阈值设置为不低于70%。
豆粕新标准进一步适应目前国内大豆压榨原料以巴西大豆为主的特点,更加符合行业发展水平和现货实际生产情况,将更便于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