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8起诉讼油企均败诉—“不标成分”行业理由被法院否定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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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京报  近期,长寿花橄榄玉米调和油因强调其橄榄油为西班牙特级初榨,但未标志配料含量等,被法院一审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 [详细]

  来源:新京报
 
  近期,长寿花“橄榄玉米调和油”因强调其橄榄油为西班牙特级初榨,但未标志配料含量等,被法院一审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其经销商需10倍赔偿消费者。调和油市场乱象再次引发关注。
 
  “加一滴橄榄油,就敢称橄榄调和油。”这是过去业内对调和油市场乱象的典型概括。由于国家标准一直处于空白状态,各大企业迟迟不公布具体添加油类的比例,导致调和油以次充好、混淆概念的情况层出不穷。
 
  4年8起纠纷企业均败诉
 
  近几年随着消费者的意识觉醒,调和油仅标成分、不标比例的“潜规则”屡遭质疑,甚至被诉诸法院。
 
  2012年5月,江苏省东台工商局对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销售的食用调和油未标明橄榄油含量,责令其改正并处以6万元罚没款。奥康食品不服判决发起上诉,法院最终审认为,奥康食品未标注橄榄油添加量违法,且以放大、反复、图案兼用的方式构成误导、欺诈消费者,判定奥康食品败诉。
 
  这一案件在今年6月入选最高法指导性案例之一,并迅速成为调和油行业的标志性事件。从2016年起,北京、上海、湖南、浙江等地开始密集出现品牌调和油因未标注原料成分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的案例。
 
  一位粮油行业从业者告诉新京报记者,在近两年来,不少品牌调和油多因以橄榄油为宣传卖点,但由于未标出比例被工商、食药监等部门接连处罚。职业打假人也盯上了这一产品,“动辄采购几千元的调和油要求10倍赔偿,现在各家企业在宣传上都相对谨慎许多。”
 
  记者梳理法院判决文书、工商处罚决定等资料发现,仅在2012年-2016年便出现8起因调和油原料成分标志引发的案件,涉及多力、长寿花、龙大等知名品牌,企业无一例外全部败诉,共计被罚没、赔偿消费者金额56.1万元。
 
  ● 2014年,龙大“花生浓香食用油”因包装强调“花生浓香”但未在配料表中标注花生油添加量,涉事经销商处以24万元罚款。
 
  ● 2015年5月,佳格公司生产的“多力橄榄葵花油”以较大的字体标示“橄榄葵花油”,但未注明橄榄油含量比例,被法院判决违法且构成欺诈。
 
  ● 2016年9月,长寿花“橄榄玉米调和油”强调其橄榄油为西班牙特级初榨,但未标志配料含量,被法院判决违法且构成欺诈,需10倍赔偿消费者……
 
  事实上,上述企业均违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118-2011)规定,即食品经营者在食品标签、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成分的添加量或含量。
 
  记者注意到,不少涉事品牌企业及经销商认为,调和油具体添加比例属于商业机密,且目前并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公开标注是行业公认做法。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生产厂家需明确公开调和油的具体添加比例,且不能以“商业秘密”为由推脱。当消费者知情权和企业商业秘密发生冲突时,应以消费者知情权优先。如果企业无法证明商业秘密不侵害消费者权益,就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标成分”行业理由被法院否定
 
  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恒大粮油集团曾就植物调和油是否要标志配料成分专门咨询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6年9月25日,协会下油料及油脂分技术委员会回复称,目前行业相关标准并不强制要求标示食用调和油中原料油的含量。复函中举例称:
 
  如双低菜籽油、橄榄油作为普通的食物植物油,不属于GB7118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因此不标志橄榄油在产品中的含量及成分是符合行业实际情况的。
 
  该复函的说法甚至被部分企业当作不标志成分的依据。
 
  今年9月,乐购超市因出售的多力橄榄葵花籽油未标明橄榄油含量,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消费者7.68万元。乐购超市出示了《咨询函》复印件作为证据,称“不标志食用植物调和油中原料油的含量,是行业的通行做法”,知名品牌均属于此种情形。
 
  不过,该案法院审理认为,具备食品安全解释权的只能是卫计委,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的解释属于民间解释,且该内容与食品安全标准相抵触,不应适用。
 
  同时,对于橄榄油究竟是普通油类还是“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给予了说明。其认为,“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指的是市场价格、营养成分往往高于其他原料的特殊配料,而橄榄油市场价格、营养作用均高于一般的大豆油、菜籽油等,因此食用调和油中添加橄榄油可以认定其属于这一范畴。
 
  近几年,调和油“潜规则”开始在市场上接连碰壁。压力之下,继中储粮、鲁花两家巨头相继宣布公开配比后,多数调和油品牌开始主动亮出配方。
 
  6品牌调和油未标配方比例
 
  新京报记者日前走访北京部分超市发现,配料复杂、价格悬殊的众多调和油在公开具体添加配料成分上也开始了两极分化。
 
  新京报记者随机抽取了15个品牌的调和油,对配料表进行统计发现,鲁花、千岛源、红号等9家品牌均明确标出了配料油数量及添加比例。如鲁花的“大豆食用调和油”明确标示用4种油类混合,其中大豆油含量56%、葵花籽油含量36%、花生油含量6%、芝麻香油含量2%。
 
  不过,福临门、多力、金灿灿、承康、道道全、融氏等6家品牌调和油均未明确标出具体添加油类的比例。
 
  10月24日,新京报记者分别致电上述6家尚未标注成分含量的油企,其中上海融氏企业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其已在着手调整产品包装标签,并对商超、门店等库存进行预估调配,“由于消费市场对调和油标注比例的反馈较大,各企业也陆续开始公开标注。我们是明确提到了产品日程上,预计月内应该会推。”
 
  承康野山茶油调和油的官方天猫旗舰店客服称,其比例是按照营养成分和口感调配的,但不肯透露具体成分含量。“道道全”销售部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目前国家没有要求调和油标明成分含量的标准,所以其产品上也未标明比例。
 
  多力官方客服表示,目前公司已按食品标签法规,在旗下调和油标签上明确标注添加成分的含量比例。由于新老产品交替,市面上仍有少数未标注配比的老包装产品。截至记者发稿,福临门等品牌方并未就其调和油产品不明示添加比例作出正面回应。
 
  因“橄榄玉米调和油”未标注比例而一审败诉的长寿花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其产品已在包装上标明了成分含量,如其橄榄玉米调和油中已经明确标注金胚玉米油94%、橄榄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