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揭阳男子徐某新利用普通大豆油灌装“金龙鱼”,然后卖给东莞正规的粮油店销售,涉案金额过百万元。徐某新以及粮油行的老板、员工共5人在东莞第二法院过堂,均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徐某新坚称,假油虽然走进了百姓的餐桌,但质量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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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金龙鱼”被卖到多个镇街
从2010年11月份开始,26岁的徐某新便从事销售假冒金龙鱼的买卖。徐某新称,他的油都是从东莞一大型油厂购买的,是普通的大豆油,买回来后再用假的标识,灌装成“金龙鱼”.1年多的时间内,徐某新将从一个名叫黄某龙的男子那里买了价值97 .8万元的油,假冒“金龙鱼”食用油销售给位于樟木头镇南方农产品批发中心的集源粮油商行。这家商行2007年开业,老板潘某锋还于2008年在大岭山镇信立农产品批发中心开了一家同样店名的店,两家店均办理了经营许可证。
这些价格便宜的假“金龙鱼”很畅销。2011年8月至10月间,徐某新将假冒金龙鱼食用油的约价值14万多元的货品销售给两家集源粮油商行,将约6万多元货品销售到黄江。
2011年10月15日,公安机关在徐某新的作坊共查获价值1万多元的假冒金龙鱼食用油一批、假冒的金龙鱼包装桶5300个、标签5000个等物品一批。
粮油行明知是假油依然出售
粮油店老板潘某锋明知道是假“金龙鱼”,为了追逐利益,冒充真油在自己的店里销售假冒金龙鱼,将三名员工也一起拉下水。
昨日的庭审中,5名被告人当场认罪,称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出示的证据无异议。庭审中,潘某锋称樟木头店在2010年之前自己在负责,随后是交给亲戚打理。樟木头店卖假金龙鱼食用油的事情,他并不知道。“我认识徐某新,是因为他经常来店里推销食用油,由于给的价格较低,我就拿了一些在卖。”为何潘某锋对这些售价便宜的假油没有产生怀疑呢?潘某锋回答自己做生意要赚钱,有时商品要促销也会便宜。但员工黄某婵的供述推翻了老板的说法,黄承认店里是有卖假冒金龙鱼食用油,“那些油进价比金龙鱼低,标签也比较薄,细看还是看得出来”.
徐某新称,虽然是假冒金龙鱼的牌子,但质量都没有问题。徐称是为了生活,想价格卖得高一点,才假冒“金龙鱼”的品牌。徐某新的辩护律师称,虽然这些金龙鱼食用油均为假冒产品,但质量检验合格,对社会危害不大。
该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