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监管排污,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公司被罚60万元

2021-10-20
摘要: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1年第五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10个典型案例。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款60万元。

界面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10月19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1年第五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10个典型案例。

其中,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款60万元。

股权结构显示,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为凯欣粮油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凯欣粮油有限公司是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则由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

2021年8月12日,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接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长期在夜间排放有刺激性气味的废水。

经过连续几天巡查蹲守,8月17日夜间,九龙坡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发现红蜻蜓公司厂外污水排口有黄色废水排出,且伴有刺激性异味和明显热度,废水经金竹沟流入长江,在入江口江面上有明显泡沫。

执法人员使用暗管探测仪、红外线热成像仪等技术装备锁定现场证据。通过注水实验,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区域排水沟直接连接污水外排管网,生产废水可不通过污水处理站排口直接排入外环境。经对公司厂外污水排口、金竹沟入口、长江入口、污水处理站进口采样分析,监测结果显示:厂外污水排口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超标排放,各污染物浓度与污水处理站进口废水浓度基本一致,可以判定,红蜻蜓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属于以逃避监管方式的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鉴于该公司不仅逃避监管排污,且严重超标,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其罚款60万元,同时对该公司实施限制生产,并将该案移交区公安分局,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本批10个典型案例各有特点

一是展现“生态环境+公安+检察”联合侦办模式,多管齐下精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如李某生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和邬某渐等6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

二是司法鉴定和评估等专业技术手段破解取证难题。如邬某渐等6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

三是依靠群众力量,打击隐蔽排污行为。如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和垫江县陈某科涉嫌渗坑排放危险废物案。

四是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如重庆麦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涉嫌通过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案、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排放有毒酚类物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和重庆智红机械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犯罪案。

五是充分运用“组合拳”,打击和威慑环境违法行为。如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六是一个主体多个环境违法行为分别依法予以处罚。如重庆康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未运行等环境违法案。

七是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步推进。如忠县三力吊装有限公司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水污染案。

八是部门联动快速处置,杜绝水环境污染。如彭水县德会生猪养殖场漏排养殖废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