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标9月2日起强制实施,油脂加工企业重点关注

2026-09-01
摘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3‑氯丙醇酯和缩水甘油酯污染控制规范》9月2日起强制实施,油脂加工企业重点关注

一、基础信息

- 标准号:GB 31664‑2025

- 发布日期:2025‑09‑02

- 实施日期:2026‑09‑02

- 标准属性:强制性食品安全国标,首次新制定,无替代旧版

- 适用范围:精炼食用植物油、鱼油生产企业;使用精炼油脂作为原料的食品加工厂(油炸食品、烘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二、污染物科普

1 什么是3‑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

3‑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是植物油在高温精炼脱臭过程中生成的加工污染物,并非人为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油料本身含有少量氯离子等前体物质,当油脂经过200℃以上高温脱臭工序,就容易反应生成这两类物质。

2 致癌风险等级科普(IARC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分级)

- 缩水甘油酯:IARC 2A类致癌物

2A类:很可能对人类致癌。动物实验证据充分,人类致癌证据有限,属于需要重点防控的加工污染物。

- 3‑氯丙醇酯:IARC 2B类致癌物

2B类:可能对人类致癌。动物试验发现致癌效应,目前人体致癌证据尚不充分。

主要生成环节:油脂精炼脱臭高温工序,温度越高、加热时间越长,含量越高

三、标准核心管控要点

1、原料管控

1. 油料储存温度建议<25℃,干燥存放,尽快加工

2. 优先选用氯离子含量低的油料原料,源头减少前体物质

2、精炼工艺硬性控制要求

1. 脱胶:可采用水化脱胶、酶法脱胶;弱酸性条件脱胶,减少污染物前体

2. 脱酸:碱炼、酶法、分子蒸馏等方式降低游离脂肪酸,降低后续脱臭温度

3. 脱臭温度红线

- 食用植物油:脱臭温度不宜超过240℃

- 鱼油:脱臭温度不宜超过190℃

- 鼓励采用「高温短时、低温长时」优化工艺,提高真空度、加大直接蒸汽用量,缩短高温停留时间

3、下游食品加工企业使用油脂管控

1. 配方优先采购低3‑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的精炼油脂

2. 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必须对进厂油脂开展监测

3. 油炸、烧烤加工:严控加热温度、缩短煎炸油循环使用周期

4. 含盐煎炸食品:建议出锅后再放盐,减少高温下氯离子诱发生成污染物

4、检验与记录管理

1. 油脂厂建立专项监测计划,定期抽检两项污染物

2. 精炼车间脱臭温度、时间、真空度必须留存完整生产记录,便于追溯复盘风险

四、受影响企业清单

✅精炼植物油厂(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玉米油等)

✅鱼油加工企业

✅油炸、烘焙食品厂、饼干糕点企业

✅婴幼儿配方食品、特医食品生产企业

五、企业落地自查清单

1. 核对脱臭工序温控参数:

植物油≤240℃,鱼油≤190℃,更新SOP作业指导书

2. 油料供应商增加氯离子相关管控要求,更新原料验收标准

3. 婴幼儿配方食品:新增进厂油脂污染物检测项目

4. 完善精炼车间温度‑时间‑真空运行台账记录

5. HACCP计划新增该污染物风险评估、CCP控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