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 标准号:GB 31664‑2025
- 发布日期:2025‑09‑02
- 实施日期:2026‑09‑02
- 标准属性:强制性食品安全国标,首次新制定,无替代旧版
- 适用范围:精炼食用植物油、鱼油生产企业;使用精炼油脂作为原料的食品加工厂(油炸食品、烘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二、污染物科普
1 什么是3‑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
3‑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是植物油在高温精炼脱臭过程中生成的加工污染物,并非人为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油料本身含有少量氯离子等前体物质,当油脂经过200℃以上高温脱臭工序,就容易反应生成这两类物质。
2 致癌风险等级科普(IARC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分级)
- 缩水甘油酯:IARC 2A类致癌物
2A类:很可能对人类致癌。动物实验证据充分,人类致癌证据有限,属于需要重点防控的加工污染物。
- 3‑氯丙醇酯:IARC 2B类致癌物
2B类:可能对人类致癌。动物试验发现致癌效应,目前人体致癌证据尚不充分。
主要生成环节:油脂精炼脱臭高温工序,温度越高、加热时间越长,含量越高
三、标准核心管控要点
1、原料管控
1. 油料储存温度建议<25℃,干燥存放,尽快加工
2. 优先选用氯离子含量低的油料原料,源头减少前体物质
2、精炼工艺硬性控制要求
1. 脱胶:可采用水化脱胶、酶法脱胶;弱酸性条件脱胶,减少污染物前体
2. 脱酸:碱炼、酶法、分子蒸馏等方式降低游离脂肪酸,降低后续脱臭温度
3. 脱臭温度红线
- 食用植物油:脱臭温度不宜超过240℃
- 鱼油:脱臭温度不宜超过190℃
- 鼓励采用「高温短时、低温长时」优化工艺,提高真空度、加大直接蒸汽用量,缩短高温停留时间
3、下游食品加工企业使用油脂管控
1. 配方优先采购低3‑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的精炼油脂
2. 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必须对进厂油脂开展监测
3. 油炸、烧烤加工:严控加热温度、缩短煎炸油循环使用周期
4. 含盐煎炸食品:建议出锅后再放盐,减少高温下氯离子诱发生成污染物
4、检验与记录管理
1. 油脂厂建立专项监测计划,定期抽检两项污染物
2. 精炼车间脱臭温度、时间、真空度必须留存完整生产记录,便于追溯复盘风险
四、受影响企业清单
✅精炼植物油厂(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玉米油等)
✅鱼油加工企业
✅油炸、烘焙食品厂、饼干糕点企业
✅婴幼儿配方食品、特医食品生产企业
五、企业落地自查清单
1. 核对脱臭工序温控参数:
植物油≤240℃,鱼油≤190℃,更新SOP作业指导书
2. 油料供应商增加氯离子相关管控要求,更新原料验收标准
3. 婴幼儿配方食品:新增进厂油脂污染物检测项目
4. 完善精炼车间温度‑时间‑真空运行台账记录
5. HACCP计划新增该污染物风险评估、CCP控制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