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籽油期货11月12日上市交易

2026-11-07
摘要:

葵花籽油是我国重要的食用植物油品种,在国内植物油消费中的占比约为4%,进口依存度长期维持在70%—80%

11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葵花籽油期货和期权注册。郑商所同日发布公告,葵花籽油期货将于11月12日(下周四)正式上市交易,期权于当晚推出。

这是继豆油、菜籽油、棕榈油之后,国内期货市场新增的又一主要食用植物油品种。

葵花籽油(简称葵油)是全球第四大、我国第五大食用植物油,市场增长潜力较大。葵油期货和期权上市,将为油脂产业提供新的价格参考和风险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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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四个期货合约挂牌交易

根据郑商所公告,首批上市的葵油期货合约分别为SO2705、SO2707、SO2709、SO2711,对应2027年5月、7月、9月和11月交割合约。

葵油期货交易代码为SO,交易单位为20吨/手,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吨,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合约交割月份为1、3、5、7、9、11月。

上市首日,集合竞价时间为8:55—9:00,日盘交易时间为9:00—11:30和13:30—15:00。当晚起开展夜盘交易,时间为21:00—23:00。

按照挂牌公告,葵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14%。

葵油期权也将于11月12日晚21:00上市。 首批挂牌标的月份为2027年5月和7月,包括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以葵花籽原油为基准交割品,仓库与厂库并行

交割标准是此次葵油期货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

葵油期货以符合《葵花籽油》(GB/T 10464-2026)相关质量要求,且酸价(KOH)不高于2.0mg/g的亚油酸型压榨葵花籽原油为基准交割品。

葵油期货不对进口国别作限制,并通过放宽交割品范围、设置质量升贴水等安排,扩大可供交割量。

其中,浸出葵花籽原油可以替代交割,贴水100元/吨;对于酸价高于基准要求、但符合替代交割标准的葵油,按照酸价高低实行相应的扣补量。

此外,符合交易所质量标准的一级压榨葵花籽油,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库交割,厂库出库时升水300元/吨。

这一制度设计兼顾不同加工工艺和质量等级的葵花籽油,有利于扩大可交割货源,满足现货市场的实际需求。

在交割方式上,葵油期货采用仓库与厂库相结合的实物交割模式,便利贸易、加工及仓储等产业主体参与交割。

针对进口贸易周期较长的特点,郑商所还设置了厂库延期发货安排,最长延期30天,为卖方在全球调配货源留出时间。

在交割区域上,覆盖江苏、上海、山东、天津等主要葵油贸易集散地,占国内消费及贸易量的九成以上,并将新疆设为非基准交割区域,便利中亚国家陆运葵油参与交割。

在风险控制方面,交割月份持仓限额设为50手,相当于1000吨,以防范交割风险,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完善国内油脂期货品种体系

葵花籽油是我国重要的食用植物油品种,在国内植物油消费中的占比约为4%。

由于国内油用葵花籽供应有限,我国葵油供给以进口为主,进口依存度长期维持在70%—80%,主要来源于黑海和中亚等地区。

长期以来,国际葵油贸易主要采用“一口价”模式,缺少连续、公开的期货价格参考。进口运输周期较长,也使贸易企业面临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与此同时,葵油与豆油、菜籽油等期货品种的短期价格走势并不完全同步,企业利用其他油脂品种进行替代套期保值,效果受到一定限制。

推出葵油期货和期权,将进一步完善油脂油料产业链风险管理体系。

对进口贸易商而言,可以在货物装船发运环节提前通过期货市场锁定销售利润,将长途运输期间的跌价风险转化为可管理的基差风险;对国内加工和储备企业而言,能够通过基差点价和套期保值管理库存价值波动,并借助期货交割拓宽购销渠道。

葵油进口主要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随着中欧班列与跨境物流的发展,我国已构建起“海运保总量、陆路保应急”的多元化油脂油料进口格局,葵油是拓展食用油供给渠道、丰富百姓“油瓶子”的重要品种。

葵油期货和期权上市后,企业应对价格波动的工具箱更加丰富,将助力油脂产业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筑牢国家粮油安全防线。

来源:郑商所、期货日报等